为做好第九届中国(成都)智慧产业国际博览会广元展馆搭建布展工作,我会将对第九届中国(成都)智慧产业国际博览会广元展馆设计制作、搭建及布、撤展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
第九届中国(成都)智慧产业国际博览会广元展馆设计制作、搭建及布、撤展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财政资金,最高限价6万元(含税)。
三、比选项目简介
1.项目地点: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广元展区 3A08(展馆具体位置见展位图)。
2.布展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7日。
3.展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20日。
4.展示形式及规模:室内特装,面积72㎡,包含综合图文展示区、LED影像展示区、产品展示区、洽谈区及储藏区等。
5.展示内容:通过图文影像实物相结合方式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智慧城市建设、智能制造产业成就。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证照复印件,盖鲜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支付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条件;
(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第二至八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提供广元展馆设计方案,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设计方案,按照程序报送《广元展馆设计方案(送审稿)》,修改完善送审稿直至采购人审核通过,按照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的设计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展馆的搭建及拆除等工作。
2.图文影像实物展示成就及产业发展成就。影像包括专题宣传片和企业宣传片等(由采购人提供)。图文展示包括智慧产业成就,分为总体介绍、智慧城市及智慧产业、优势产业及优势企业。实物展示通过展柜展台等方式展示优势产品实物。
3.展会期间其他服务。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最终优化设计方案在2024年7月5日前通过采购人审核。
2.供应商在2024年7月15日进场搭建,按照组委会要求按时拆馆(以上时间以参展手册为准)。
3.不得出现安全事故和投诉情况,确保广元参展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4.展馆使用材料、搭建及拆除施工、搬运、用电管理、防火涂料、灭火器等符合组委会相关要求(提供近两次展会中使用主要材料的检验报告和通过报馆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三)方案要求
1.展馆设计方案
(1)展馆外观设计:结合本届智博会“发展数字经济 建设智慧社会”主题,突出科技感,展示我市智慧产业(含智慧城市)发展成就。
(2)展馆内部设计:展示方式多样,图片文字、视频、实物等展示形式结合紧密,产品展示区、洽谈区和储藏区设置合理,展馆通透大气,参观线路流畅。
(3)设计方案包含设计说明、整体效果图、内部布局图、各重点区域效果图、文字和灯箱平面效果图。
2.服务要求
(1)展馆搭建及拆除施工:包括总体设计和搭建、物资采购、设备和现场组装施工与维护、展馆拆卸、包装运输、展具花草租赁等内容。展馆7月15日进场搭建,17日全面完工,7月20日15点以后撤展(以上时间以参展手册和组委会通知为准)。展馆要充分利用高度和空间(按照参展手册),LED显示屏面积不低于10㎡,分辨率≦P2.5。展馆名称采用自发光字,展馆发光字不少于1套。
(2)材料要求:材料符合组委会要求,展馆内文字图片展示全部采用灯箱(标明灯箱的数量、规格尺寸、材质,采用高清灯片、软膜及以上标准为宜),配备充足外打灯,确保展馆及灯箱明亮。展馆内各类字体的(特别是发光字)材料、大小在报价中详细标注。展馆地毯、地台地板(如有)应采用耐磨、阻燃材料(注明材质。如使用地毯需采用展览专用圈绒或弯头纱地毯,厚度不低于8毫米)。顶端不封闭,展柜及展台、储藏柜结合参展企业产品实际满足企业展示需求,接待台烤漆制作并配备带独立锁具。
(3)展区(产品)现场布展优化、产品协助搬运:代收企业产品并协助产品入馆运输。供应商配合采购人需求对布展设计进行细化、修改,包括现场搭建中的局部优化调整。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企业和参展产品做好对接优化企业及产品展示方式。
(4)安全要求:所有设计施工制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主体结构严格按照组委会要求限高制作(局部结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组委会同意可适当超高),展馆馆体、展柜展台等承重部位要确保结构稳固(内部支撑结构符合组委会和主场服务商要求),展馆整体稳定安全。施工安装中严格按照组委会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规范施工。
(5)会前服务:确认供应商后,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对布展设计进行细化、优化,包括现场搭建中的局部优化调整。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意见与组委会有效沟通,保障布、撤展顺利实施完毕。方案完善、设计及进场布展前,供应商应派专人配合采购人做好方案完善、设计、布展的有关工作。
(6)展期及后续服务:展览期间,派专人配合采购人做好各项工作。负责现场调试、指导灯光、电子信息等设备,及时提供现场管理、维修和保障服务,确保保障展会展览正常运行,展馆环境干净、整洁、舒适。展会开展前、结束后需协助参展企业及商家完成布、撤展事宜。现场施工制作以及展览期间的现场管理服务、维护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含组委会或场馆等收取除场地费以外的水电费、施工加班费、卫生费、安保费、清运费等一切费用和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税款,但不再扣除残值处置费用)。承担展馆管理、布撤展、宣传(组织不少于3家媒体对展馆或参展企业进行宣传报道),会期协助收集参展企业洽谈成交情况、会后整理全套展馆资料(包括经采购人确定后的广元展馆设计方案,纸质及PDF文档)、展馆照片及组织媒体宣传报道情况(电子版)交采购人。
(7)项目组人员配置:展会期间供应商至少安排1名工作人员和1名礼仪人员配合采购人工作,邀请专业客商、采购商到场参观、对接(不少于5名)。
六、商务要求
(一)实施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展会结束并安全拆除展馆。
(二)实施地点:成都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广元展区(3A08)。
(三)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四)保修范围:供应商负责展会期间展馆搭建的质量及安全。保修期:展会设计搭建至展馆拆除。
(五)报价要求:最高限价6万元,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主要包括:展位设计制作费、材料费、展台、展柜(数量满足需要,内配射灯等灯源)、地毯或地台,接待台(烤漆制作)设计制作费、临时局部整改完善费(不改动主体结构)、企业产品介绍牌、特装管理费、施工及布展电费、加班费、运输费、租赁费(LED及电视墙、音响、洽谈桌椅、植物花卉、饮水机等)、消防设施费、展出期间用电、撤展、现场特装管理服务、代收产品及协助产品入场馆运输等(除展馆租金外)的一切费用。展馆报价应详细列出各大项目及细项的清单(材质、数量、规格、标准、服务内容等)。
(六)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广元展馆设计方案、项目服务方案、有类似项目业绩(具体详见比选方法及评分参考标准)。
(七)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按照合同内容执行,保证项目正常履行。
违约责任:1.供应商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2.双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本身的财产、利益损失、由此而导致的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视为违约,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
七、履约验收
(一)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撤展当天为最终验收时间。
(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实施期限、服务要求。
(十一)履约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约定内容制定验收表(由供应商提供佐证资料)。
八、评选小组
比选评选小组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不少于3名)。
九、比选确定中选人的方式
通过综合评分法确定(附后)。按评审后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有相同总分(并列第一名)的候选人时,则以报价低的候选人优先,若总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时,以展馆设计方案得分高的候选人优先。
比选方法(综合评分法)及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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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 12% | 12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2%×100。 | 客观评审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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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元展馆设计方案 45% | 4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展馆搭建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1.展馆总体外观吸引力强,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美观、大气、通透、明亮;2.设计构思理念清晰,符合展会主题,展馆方案突出创新和科技理念,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智能制造产业成就;3.展示手段有创新,图片文字、视频、实物等展示形式多样,结合紧密;4.设计方案内容齐全(包含设计说明、整体效果图、内部平面布局图、各重点区域效果图、文字、灯箱平面效果图、电子版演示方案),纸质方案装订及图片精美。5.展览展示满足形象展示、企业展示需要,局部细节设计精细;布局合理,展区分区明晰,整体布局与局部和谐统一。方案齐全符合本项目设计要求且无缺陷的得4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9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4分(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展示的文字和图片、实施地点错误,设计简略或包含内容不完整,存在与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综合评比后存在不足的),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主观评审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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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元展馆搭建服务 35% | 3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广元展区拟订的详细服务内容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1.展馆搭建及拆除施工;2.材料;3.搬运、展区(产品)现场布展;4.安全要求;5.会前服务;6.展期及后续服务(含展会成果收集汇总);7.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含专业观众及采购商组织)。方案齐全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且无缺陷的得3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2分(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错误、内容阐述存在逻辑问题,或存在偏差、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综合评比后存在不足的),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主观评审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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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履约能力 8% | 8分 |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分(类似项目指:展馆设计和展会搭建服务类),最多得8分。 注: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 客观评审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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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规定
(一)参与比选公司数量需不少于3家,否则重新通告比选。
(二)参与比选公司对本项目各项风险承担、服务承诺以及版权所有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进度、质量、服务、版权等)。在递交方案前,请书面承诺(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自愿参加比选,如未中选不收取任何费用。采购人有权在本次成都智慧产业博览会中对中选供应商文件中的一切元素无偿使用,采购人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三)本次比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元市贸促会所有。
十一、公告发布时间
本比选公告自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日在广元市贸促会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比选文件递交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5:00(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791403089@qq.com)。
(二)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5:00(比选方案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至广元市贸促会,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
(三)提交文件
1.资格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3.承诺函(见附件4);
4.报价函(格式自拟);
5.展馆设计方案(效果图、设计方案的文字说明)采用A3尺寸装订,铜版纸彩色打印,提供演示用电子版;
6.广元展馆搭建服务方案;
7.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十三、比选要求
(一)参加比选单位将方案用档案袋密封(含项目报价、报名表原件、电子版演示方案),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到广元市贸促会。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规定密封的比选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三)参加比选的单位不参加比选会。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贸促会
地 址:广元市人民政府北四楼
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13981299420 邮箱:1791403089@qq.com
广元市贸促会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
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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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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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 姓名 |
| 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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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 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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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传真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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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负责人 | 姓名 |
| 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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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传真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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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比选单位务必于2024年6月28日15:00前将设计比选报名表(盖章扫描件)传至邮箱:1791403089@qq.com)。提交方案时应一并提供报名表原件和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章)。联系人,余女士13981299420。 |
附件2
参展预选企业(暂定)
1.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图片、实物结合)
2.四川欣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图片)
3.四川晟合鸿科技有限公司(精密五金件)
4.四川艾力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篱网激发器、驱鸟器等)
5.四川广元圣火热能有限公司
6.四川钰萌光电有限公司(智能路灯,图片)
7.广元市金月光电有限公司(LED路灯、LED隧道灯、地铁灯、工矿灯、教室护眼灯、黑板护眼灯、办公室护眼灯、平面护眼灯等,以上需亮灯展示)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元市贸促会:
本授权声明: (比选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采购项目名称)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比选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4
承 诺 函
广元市贸促会:
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采购活动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相关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比选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附件5